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名官奴,汉族,祖籍琅玡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)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市)。东晋著名书法家、诗人、画家,“书圣”王羲之第七子、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。王献之少负盛名,才华过人。他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王献之病逝,年仅四十三岁 。隆安元年(397年),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“宪”。王献之自幼随父练习书法,以行书及草书闻名,但是在楷书和隶书上亦有深厚功底。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“二王”。并有“小圣”之称。还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称“书中四贤”。张怀瓘在《书估》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。王献之亦善画,张彦远在《历代名画记》中目其画为“中品下”。 3篇诗文 2条名句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